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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美消除制度障碍,增进反腐国际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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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南方都市报
  • 发布时间:2015-09-29 00:0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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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,中国跨国反腐工作的开展不仅要与其他国家合作,自身的制度建设同样不可忽视。

习近平主席访美再次推动中美就追逃追赃进一步合作。据新华社消息,中美将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双方共同确定的重大腐败案件的办理,近期还将通过包机遣返逃犯和非法移民;而在海外追赃问题上,中美首次明确将通过商谈互认和执行没收判决。

中国跨国反腐工作近年加速推进,先是公安部的“猎狐”行动。数据显示,截至去年12月底,为期半年的“猎狐2014”专项行动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。其中,缉捕归案290名,投案自首390名。“猎狐”行动收官后,跨国反腐并未停下脚步,新成立的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于今年4月启动“天网”行动,作为“猎狐2014”专项行动的延续、升级和深化,这一行动综合运用警务、检务、外交、金融等手段,意在集中时间、集中力量加强打击跨国腐败。

上述系列行动有力打击了跨国腐败现象,随着大量腐败分子被遣返,一些重大陈年旧案得以了结,对跨国腐败分子以及潜在的涉贪腐官员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。然而,作为一种跨国反腐行动,国际追逃追赃推进并非易事,早就有媒体表达担忧,如何在不同国家、不同法律制度之下,实现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?

起码在目前看来,跨国反腐的制度障碍并未完全扫除。比如说国际追逃行动,过去提及较多的是,一些国家坚持“死刑犯不引渡”原则,部分国家忧虑被引渡人员遭受刑讯逼供、非人道对待等,这些制度差异都影响了跨国反腐行动的开展;又比如国际追赃行动,国际已有关于外逃人员追赃的成熟制度,即“相互承认和执行没收令制度”。这一制度的作用在于,只要能够证明相关资产是非法所得,一国司法机关就可以签发没收令,并请求其他国家协助执行。这种赃款赃物分享处置机制,允许被请求国扣留一部分赃款作为“报酬”,以弥补其在追缴过程中经济上的支出等,因此对他国配合国际追赃是一种激励。

这一次中美就追逃追赃的合作明确将通过商谈互认和执行没收判决,意味着对于外逃贪官存放在美国的赃款,中国启动没收程序,便可请美国互认并执行没收判决。这一机制将节约跨国反腐成本,而从美方角度,无疑也会因此提高配合中国追逃追赃行动的积极性。由于美国是中国许多涉腐分子的逃亡聚集地,此次合作在短期内势必提高中国海外反腐的效率。当然,腐败分子也会适应这种新情况,他们可能会选择其他国家作为逃亡目的地,因此,长远来看,需要进一步提高互认和执行没收判决机制的适应性。

事实上,不仅是美国,中国与其他国家在反腐工作中全面深入的合作已经在推进。去年11月7日至8日,A 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《北京反腐败宣言》,各国加强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,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。中国此后在海外追逃追赃行动过程中收获的丰硕成果,离不开其他国家的配合。国家之间的合作对海外追逃追赃行动非常关键,进一步扫除国家之间在海外追逃追赃中的制度障碍,并以相应的制度规范弥补分歧,是接下来中国跨国反腐行动无法绕开的工作。

当然,中国跨国反腐工作的开展不仅要与其他国家合作,自身的制度建设同样不可忽视。不少案例显示,涉腐分子在外逃前都有一条清晰的线路图,他们大多经历了“以权谋利———聚敛财产———亲属先行———转移资产”等步骤,贪官在外逃前即成了“裸官”。因此,今后需要完善防控制度,围绕官员及其亲属财产状况开展全程透明监督,随时掌握官员及其亲属的财产变化情况,釜底抽薪,从根源上切断外逃贪官的资金链,扎紧制度篱笆,提高贪官外逃难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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